今年入汛以来,长江水域极端天气事件频发。近期,重庆地区持续大到暴雨,并伴有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,对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。进入8月份以来,长江上游三峡库区水域先后连续发生5起船舶搁浅(触礁)事故险情,具体情况如下:
1、8月2日0136时,重庆涪陵泽胜船务(集团)有限公司所属 “远洋7号”载柴油3000吨由上海始航至江津黄矸,航行至腰卡子摆过南岸,船身内困在飞老鼠(长江上游里程565.5千米)触礁。
2、8月6日0920时许,重庆市巫山县富升水陆联营有限公司“宏发999”轮载豆粕1800吨,由南通驶往重庆途中,在长江上游洗手梁水域(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36.5千米)搁浅。
3、8月7日1429时,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属“新平江1024”轮载二级原油1233吨由湖南临湘发航上驶至四川泸州,在卜耗子水域追越“长江02032”轮后顺势过河,在麻二梁脑水域(长江上游里程636千米)触礁搁浅。
4、8月17日1712时,重庆罗诺船运有限公司所属滚装船庆宜210轮载汽车32辆(5列),司乘人员78人、乘警1人、船员23人,由茅坪至重庆,航行至云阳老城玉沱水域(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94千米)时搁浅。
5、8月19日1620时, 重庆云阳江鸿船务有限公司所属“江鸿818”(载煤3400吨,松溉至铜陵,船员10人)在江津姚坝水域(长江上游里程797千米)抛锚后发生走锚,在航道外搁浅。
经调查,以上5起险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:
一是船舶贪旺走扣、对航道水势估计不足、操作不当等因素是造成洪水期触礁搁浅事故易发的主要原因。
二是库区水域特别是库尾自然航段航路相对狭窄、弯曲,大型船舶操作存在一定困难。
三是当班船员心存侥幸,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。8月2日“远洋7号” 触礁事故中,当班船长认为三副执舵,只是简单提醒三副水势内拖,扬头扬够,放松了警惕,发现船舶内困过迟,以致发生触礁事故。
长江上游已进入主汛期,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,现要求如下:
一、各公司和船舶要采取多种渠道及时收集水文气象,特别是长江上游、嘉陵江、乌江陡涨水等安全信息,并制定针对性措施。加强船员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;加强船员管理,明确船员职责,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责任的落实。
二、船舶驾引人员要对拟通过航段的水势流态和碍航礁浅做到心中有数,保持安全横距通过自然航段的滑梁和水势内拖水域的碍航礁。
三、汛期船舶航行要保持高度谨慎,进入弯曲、狭窄等复杂航段、当季滩漕和事故易发航段时,船长要亲自引航或监航,防止船舶触礁搁浅事故发生。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