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科学发展观,就要坚持安全发展,只有安全发展才能可协调持续发展,才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。针对我们管理辖区老、小企业多,安全基础薄弱,企业安全投入相对不足,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,必须严格安全监管,健全制度,落实主体责任;必须坚持标本兼治,开展专项治理;必须关口前移,加强源头管理,形成政府领导、各负其责、严管真帮、企业自律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,才能不断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,才能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并持续好转。 1、坚持安全发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外在表现
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,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。科学发展必须要安全发展,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。安全抓不好,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得不到保障,社会就会不稳定,不安全就是最大的不和谐。从世界发展来看,发达国家安全在前,发展在次,发展中国家发展在先,安全在次,这是安全文化、安全理念的巨大差异。实践证明,安全是发展的必要条件、是基础,没有安全就没有长久的良好发展,如果今天这里出事,明天那里出事,还怎能持续健康发展呢!可以说,保障安全生产是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。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已把安全工作摆在了一个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置,由过去提出的又快又好地发展转变为现在的又好又快,首先强调了发展质量,质量是第一位的。在今年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,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强调,要想落实科学发展观,要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必须深入进行结构调整,要“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力”。淘汰落后生产力就是要清理、淘汰两大类企业:一大类是高危生产行业,另一类是充斥着落后的生产企业,对其必须加以整顿,坚决的淘汰。长期以来安全问题严重,其中一个关键性因素,就是对落后的企业、不安全的企业,未能下决心关闭,必须下重手解决,这才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,这才是坚持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。
2、严格安全监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需要。
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,也是安全管理部门头等重要的工作。没有安全基础,一旦出了事故,不是人员伤亡就是财产损失,哪里还谈得上和谐和稳定,因此安全管理部门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切实加强安全监管,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,这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所在。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,安全事故可能会频发高发,政府要高度重视,安全部门要严格监管,不严就没有办法管理,不严就会出问题。其实对生产、经营人只有严管才是善待,才是对他们负责,才是代表了他们的根本利益,现在政府正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,对于安全监管部门来说,最严格的监管就是最好的服务。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为人本,就应该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,要以人为核心开展安全工作,要围绕“三个服务”开展安全工作,即围绕当地经济建设服务,围绕当地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服务,围绕当地居民安全生活和出行服务,不能为了安全而安全,没有生产和发展的安全是没有意义的安全。
加强安全管理,提高安全监管水平,是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需要和外在表现,是体现行政部门执政为民、为百姓谋福的宗旨的。
3、开展专项治理,坚持标本兼治是在安全领域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
开展专项治理,就是对一些重点、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的治理,就是要集中一个时期、集中一股力量对已经存在的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下猛药、用重典,集中整治。
“短期治标,长期治本,标本兼治”是改善安全条件的基本方针和有效措施。要搞好安全,首先要治标,开展专项治理,整治那些一般性隐患,整治那些非机制、体制原因而难以解决的隐患,整治那些非上筋动骨才能解决的隐患。查处一个隐患,减少一起事故,如果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问题,那么需要的投入少,成本低,效果好。在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已有隐患的同时,也要高度重视从源头把关,即把握企业安全准入关,真正做到安全不合格的企业不发证,不准其进入市场,不准其生产和营业,以做到不产生新的隐患源,这是治本。国务院2005年底就提出了“安全规划、行业管理、安全投入、科技进步、宏观调控、教育培训、安全立法、激励约束考核、企业主体责任、事故责任追究、社会监督参与、监管和应急体制”等方面的12项安全治本之策,这是搞好安全工作必须坚持的;“同时规划、统一部署、 同步推进”的“三同时”制度是在上具体项目之时政府各级管理部门、生产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源头关,因此必须牢牢抓住。不产生新的隐患,逐步消灭现有隐患,这是根本目标,这样安全形势才能好转,安全才有保障。
4、坚持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中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关键。
东汉时期政治家旬悦说过:“先其未然谓之防,发而止谓之救,行而责谓之戒;防为上,救次之,戒为下。”这段话体现的意思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。处理已发生的事故为之戒,整治安全隐患为之救,严把安全准入关为之防。安全第一,以防为主,在安全监管和生产中要努力改善薄弱的安全基础,大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才能为安全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。实际上,我们现在有时候十分重视事后的救助,而相对轻视了事前的预防,既然是预防为主,就应该在预防上多投入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而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,再“不惜一切代价减少人员伤亡”。不要让“厨房失火”的故事重演——传说有这么一个故事:有位客人到某人家作客,指出主人家的烟囱要直改曲,木材须移去,否则可能会导致厨房火灾。主人听了不以为然,没有做任何表示。不久主人家厨房果然失火,四周的邻居将火扑灭了,于是主人烹羊宰牛,宴请四邻,以酬谢他们救火的功劳,但是并没有请当初建议他将木材移走,烟囱改曲的客人。有人对主人说:“如果当初你听了那位先生的话,今天也不用准备筵席了,而且没有火灾的损失,现在论功行赏,原先给你建议的人没有被感恩,而救火的人却是座上客,真是很奇怪的事呢!”主人顿时省悟。可见预防重于治疗,能防患于未然之前,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,预防需要更多地重视。
经验表明,防控事故的发生是解决安全问题的根本之道,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。既要做好专项整治,又要立足长远,只有通过宣传、管理、监督、检查、教育、治理、处罚等一系列措施,让全民重视安全,让企业、经营者做到由“要我安全”向“我要安全”和“我会安全”转变,自觉加大安全投入,才能营造全社会“关爱生命、关注安全”的良好氛围,真正做到安全形势长远持续稳定好转。
(长江海事局船舶处桓兆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