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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航务管理局告船员书
来源:长江海事局   作者:   日期:2010-09-20
 
 

船员朋友们:
你们好!
  2010"十一"国庆节即将来临,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向广大船员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,你们辛苦了!
 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形成两个相距较近的假期,为旅客长途出行创造了有利条件。为确保"十一"黄金周期间水路旅客运输安全、优质、有序,满足人民群众旅游和出行需求,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提出以下要求:
  1、不符合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客船严禁上线投入营运。上线的营运客船要处于适航状态,保证船舶正点运行。严格遵守客船配员标准的规定,确保船员适任。船舶必须严格按照航道部门公布的设标水深进行装载,遵守航行安全规定,严禁冒雾、冒险航行。请船员朋友们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,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,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。发生事故险情,请立即向就近海事机关报告。
  2、严禁危险品上客船,严禁渔船、农用船非法载客,严禁客船在未配备x射线安检设备的客运码头从事旅客上船作业,严禁客船江中过客,杜绝超载、超舱的现象发生。
  3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有关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,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。搞好餐饮服务工作,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有关法规、制度,严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,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  船员朋友们,你们的工作涉及到乘客的安全,关系到社会稳定,责任重大,希望你们遵章守纪,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"十一"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圆满完成。
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二O0年九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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